“第41条”引发暴力抗议,意大利驻多国使馆面临安全威胁******
【环球时报驻意大利特派记者 谢亚宏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刘皓然】近来,有组织的暴力抗议活动在意大利频繁上演,就连意大利驻多国的外交使团都面临严峻的人身威胁。1月31日,意大利外交部长塔亚尼称,意大利政府已加强其在全球各地外交使团的安全措施,以应对不断升级的恐怖袭击活动。究其原因,这一系列暴力抗议与意大利《监狱管理法》有关,该国颇具煽动力的无政府主义者阿尔弗雷多·科斯皮托在服刑中为对抗这部“厉法”已绝食百日,其极端的抗议方式不断刺激着支持者的狂热情绪。
外交官收到子弹恐吓信
据路透社2月1日报道,1月下旬以来,米兰、罗马和特兰托等地相继上演街头暴力活动,多部车辆被当街焚毁,罗马某警察局甚至还被人投掷了燃烧弹。更为严峻的是,极端抗议者还频繁滋扰、威胁驻外官员,意大利驻德国、瑞士、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和阿根廷等国的外交官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扰和威胁,有人甚至收到了装有子弹的恐吓信,信件内容要求意大利政府“释放科斯皮托”。在一众受害者中,意大利驻雅典外交官施莱因的车被一枚汽油弹炸毁,驻柏林外交官埃斯泰罗的车被烧。意大利驻巴塞罗那总领事馆的窗户也被人砸毁。
当地时间1月29日,意大利政府对国内外近期一系列的极端抗议活动、暴力袭击行为表达强烈谴责。声明称:“诸如此类的行为吓不倒政府机关,国家也不会向暴力威胁者妥协。”塔亚尼称,这些暴力活动系意大利国内不法分子与国际无政府主义团体共同实施,意大利外交部、各驻外使领馆已全部升级了安保措施。
无政府主义思潮在意大利影响深远,著名的无政府主义创始人之一巴枯宁曾长期在意大利活动,戏剧《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也闻名世界。目前,意大利仍有无政府主义联合会等团体宣传相关思潮。
“始作俑者”狱中绝食百日
现年55岁的阿尔弗雷多·科斯皮托是意大利极左翼人士、无政府主义者,2006年他与同伙试图以两枚自制炸弹袭击库内奥省一所宪兵学校,并为此受到了恐怖主义指控,被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保释。服刑初期,科斯皮托长期与外界保持联络,还在一些激进媒体平台发表文章与言论,最终在去年5月被“噤声”。狱方将他单独囚禁,并切断了他与外界的联络。
狱方针对科斯皮托所采取的严厉措施是基于该国《监狱管理法》的第41条,该条款允许狱政部门严格限制在押囚犯人身自由。在“第41条”的约束下,囚犯平均每天要被单独囚禁22小时,每月只能与探监访客见面1小时。即便是参与监狱内的集体活动与改造项目,他们也会受到严格限制。
英国广播公司(BBC)称,“第41条”曾经主要针对穷凶极恶的黑手党头目,旨在切断此类组织的通信和指挥机制。因为意大利的黑道大佬一度手眼通天,有人即便是在服刑期间仍能指挥属下兴风作浪,甚至肆意报复、杀害意大利官员。近年来,“第41条”的应用范围逐渐被拓宽,适用于大部分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黑手党分子、恐怖分子、颠覆分子。
为对抗“第41条”,科斯皮托从去年10月20日起开始绝食抗议,截至目前他已经绝食超过100天,体重骤减40公斤。因身体过度虚弱,他上个月在洗澡时摔伤了鼻子,已经从意大利萨丁岛的服刑地被紧急转移到米兰一座医疗条件较好的监狱疗养。
充满争议的“第41条”
事实上,绝食抗议并非科斯皮托首创。2002年,意大利北部一监狱爆发集体绝食抗议,这座监狱关押着罪行累累的黑手党头目、绰号“野兽”的萨尔瓦托雷·里纳。除绝食外,在押的黑手党人还不断敲击金属围栏,制造噪音。这股浪潮迅速传播至另外3所高级别监狱,参与者总数约为300人,全部都有黑手党背景。
一直以来,“第41条”在意大利法律界和国际社会都存在争议,很多法律专家将它称作“中世纪刑罚”。BBC举例称,意大利极左翼恐怖分子莱奥斯服刑期间被“第41条”约束长达20年,平均每年与外界沟通的时间为15小时,其精神状态受到严重影响。最后,莱奥斯在面对探监的亲人时几乎失语,和母亲的对话仅能维持几分钟。
2007年,欧洲人权法院认为“第41条”违反《欧洲人权公约》。同年,美国一家法院拒绝向意大利引渡一名黑手党毒贩,理由是他在意大利被判刑后有可能面临“第41条”的折磨。
(来源:环球时报)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